随着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实效,以及居民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和现代物流体系建设逐渐完善,新业态持续涌现,初步构建了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基础、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供应取得明显成效。
但全国政协委员刘昕在调研中发现,以信用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仍不健全,仍然面临法律规范缺失、运行效率低下、政府监管乏力、标准体系缺乏等四大难题。
尤其是“大国小农”、小农分散的基本国情以及农产品生产点多链长,品种多、种植(养殖)形式多样,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量大面广,部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仍然淡薄,缺乏现代化监管手段,法律制度不健全,安全隐患复杂多变,违法手段花样翻新,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居民在购买农产品时心有余悸。
在欧美和日本等国家,农产品从品种选育到播种收获、加工整理、包装上市、冷链物流都有一套严格的执行标准,实现农业市场化、产业化、集约化、现代化,严格实行农业标准化体系。近几年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对提高农业组织化水平和规模化程度发挥了独特作用,是规范农业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推进农业标准化的有效途径。
因此,刘昕表示,应借鉴国外农产品流通体系标准化管理的先进经验,加快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高度重视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监管机制,有效提升农业综合经济效益。
特别是在建立和完善农产品标准化体系方面。刘昕认为,农产品标准化一直是困扰我国农产品增值的主要原因,许多地区根据本地优势发展起来的具有本地特色的农产品、三品一标农产品都没有相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有的虽有国家和行业标准,但由于地理、气候、品种、栽培(养殖)模式和技术等的不同而不完全适用。农业标准化重点主要突出在名特农产品,而且通常都只有一套标准,许多农产品还没有标准,没有对同一类农产品进行分级的标准界定,检测标准不全,导致标准覆盖面小,适用性差,不利于品牌农产品的开发,这些都是制约农产品实现现代化转型的重要因素。要加快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高度重视农业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把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纳入标准化管理轨道,逐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国家农业标准化体系。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进一步组织有关单位对本地区农业地方标准进行系统梳理、完善地方农业标准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其次,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监管机制仍不健全。应高度重视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调动区域种植、畜牧、渔业等产业部门以及动物防疫、技术推广、品牌认证、检验检测、综合执法等机构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在企业和行业的诚信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重视和完善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健全信用信息披露机制、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刘昕表示,推动建立和完善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和信用体系运行机制,提升农业综合经济效益。
此外,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机构的专业水平,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和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在种植(养殖)基地环境、栽培(养殖)技术、上市时间、病虫害防治化学农药选择、施药时间和方法、农药安全间隔期控制等方面采取更严格的标准以及加强监测监管,建立健全督查落实制度,按要求将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管理信息进行记录,输入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实现全程可追溯。刘昕认为,要推进农曽药及抗生素残留、重金属污染整治,完善农产品准入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责任,建立确实能够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制度。
来源:信用中国